现如今,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一些企业在法定代表人或者高层管理人员离职或离任时,需要推进离任活动地开展与实施,以通过该项活动地开展,对被人员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为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重要而具体的根据。那么,离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通常情况下,有关于离任需要提供的资料,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被人员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
2、被人员任职期间被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
3、被人员任职期间单位各年度经济工作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资料;
4、企业重大经济决策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会议纪要;
5、被人员任职期末财产清查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资料;
6、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章程、经济合同、有关内控制度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资料;
7、被人员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管理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检查报告、处理意见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8、被人员任职期内财务会计资料、相关业务资料、计划、统计资料及有关经济指标考核办法;
9、被人员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专门材料;
10、被人员的职责范围;
11、被人员任职期间与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12、被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情况;
13、近三年单位的财务账本、各类凭证,被人员任职期间每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及科目余额表;
14、离任截止日被单位各账户银行对账单(需银行盖章)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离任人员任职期间新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复印件;
16、被人员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人员认为被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是对“离任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有着开展离任诉求的企业来说,如若对该项活动所需资料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做好离任活动相关准备,确保离任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