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企业如若想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需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出具高新技术报告。那么,在高新技术企业报告中,其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把握!
一般来说,有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报告内容,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标题。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报告的标题,按《独立准则第7号——报告》的规定,报告的标题一般统一规范为“报告”。
2、收件人。收件人是指高新技术企业业务的委托人。需注意的是,该报告的收件人应载明全称。另外,收件人的全称应由注册会计师手书或计算机打印,而不能以盖上收件人行政公章来代替。
3、范围段。在高新技术企业报告的范围段,应说明以下内容:(1)已的公司财务报表的名称、反映的日期或期间等;(2)会计责任和责任;(3)依据;(4)已实施的程序。
4、意见段。该段落用于注册会计师客观地发表意见,按规定应说明以下内容:(1)被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2)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企业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所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3)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等。
5、签章和机构地址。即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完成了上述内容说明外,还需在报告结尾部分签名、盖章,并加盖机构公章,表明机构地址。
6、报告日期。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工作的日期。一般情况下,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单位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财务报表的日期。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具备以上内容和格式的报告通常是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但如若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那么还应在范围段和意见段之间增加说明段。即便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报告时,也可以在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